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我校经过近一个月的选拔,最终选出12名优秀毕业生上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为了选出最负责、最适合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毕业生,我校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程序严密谨慎,参加选聘的学生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能力和身体健康。通过个人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层层难关,12名学生脱颖而出,通过了我校村官选聘的复试。
据悉,被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虽然其生活条件会艰苦一些,但同时也可享受一些特殊的政策待遇: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一定优惠政策;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文静